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填表说明

发布者: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布时间:2017-03-22浏览次数:142

1、《贵州大学学生个人自评表》(表一)由学生本人如实独立填写;

2、《贵州大学学生在校现实表现班级民主评议表》(表二),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对学生个人的自评表和平时表现进行评议。

3、《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主任(辅导员)评议表》(表三),班主任(辅导员)根据《贵州大学学生个人自评表》和《贵州大学学生在校现实表现班级民主评议表》、平时的学习、生活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和认定困难等级,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将《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