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贵大发〔2015〕82号)文件和贵大研工《关于评定201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按研究生院标准执行。
二、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贵大研工《关于评定201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补充通知》文件,此次数学与统计学院增加评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名额为6人。按照学位点人数和一志愿报考情况,分配博士1人,硕士5人。
三、评定条件:
1. 数学与统计学院201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增补奖励对象为2016年秋季起新招收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一志愿研究生新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和考生来源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不能参与申请新生奖学金。原则上申请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纳入新生奖学金的评定范围;
2.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根据考生报考材料、笔试成绩、面试表现等综合评定;
3.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从一志愿研究生新生中择优评定,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综合测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铎
联系电话:0851-83627662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6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