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
你们支部申请合并的报告已收悉。经2017年5月27日学院党委会讨论,批准你们合并的报告,同意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合并,新组建“数学本科生党支部”。请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上报审批。
特此批复。
中共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抄送:校党委组织部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
你们支部申请合并的报告已收悉。经2017年5月27日学院党委会讨论,批准你们合并的报告,同意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合并,新组建“数学本科生党支部”。请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上报审批。
特此批复。
中共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抄送:校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