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及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19年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公开招生计划数8人。博士复试资格:单科50分及以上,总分180分及以上。 本次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1.6。
二、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查的基本原则,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坚持客观评价的基本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工作在贵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机构及有关职责如下:
(一)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指导实施组织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实施细则。
3.指导本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内容、要求、程序和评价评分标准等。
4.确定本单位拟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5.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6.公布复试结果,并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7.组织、协调、保障复试所需的场地与设备。
(二)复试工作专家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是:
1.精心设计复试的笔试科目和面试方案。
2.命制笔试科目试题、答案、评分标准。
3.具体组织实施本学科的复试,最终对每一位考生给出评价,结合综合考核结果提出录取意见。
4.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并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整理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本单位留存备查。
(三)纪检督查小组职责
主要职责是:
1.检查本招生单位复试前的准备工作、复试过程的组织实施、复试后资料归档等是否严格规范。
2.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接收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督办处理。
3.巡查工作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并将书面总结评价材料送交校研究生招生办。
四、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时间及地点安排
复试定于2019年5月11日—5月13日进行。
1.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 间: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 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博学楼四楼大厅
2.专业英语笔试
时间: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博学楼329-1
笔试科目:科技英语阅读与翻译
3.面试(专业知识面试与综合能力测试)
时间:2019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8:00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博学楼416-1
待考地点:博学楼4楼大厅
4.体检(空腹)
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校医院
(二)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元/人,体检费70元/人。
五、复试方法
为了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定于5月6日下午15:30在博学楼416-1,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对各复试面试组及秘书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019年数学与统计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数学专业来组织复试,本次复试要求及内容如下: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知识面试(百分制)及综合能力测试(百分制);
2.专业英语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3.专业英语笔试20%、专业知识面试30%、综合能力测试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方法
按教育部关于复试成绩与初试(统一考试)成绩的比例范围和我院的具体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考生最终总成绩的50%。具体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式中:
初试成绩=外语+专业一+专业二
复试成绩=专业英语笔试(20%)+专业知识面试(30%)+综合能力测试(50%)
(三)复试公布时间
复试结束后,三天内登陆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官方网站(http://math.gzu.edu.cn)查看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照复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吴老师,0851-83627557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