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加强学院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我院教学、科研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请全院教学、科研等设备使用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办法所指的大型仪器设备为单台(套)价值为我院采购的人民币10~40万元(含)的仪器设备,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含)的大型仪器设备(以设备入账时间为准)。
二、我院大型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后,维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保障设备运行在安全适当环境下,并填写规范的检测和维护记录,保存完整的技术档案,给大型仪器设备粘贴设备标签等。
三、由专人对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教学、科研人员在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填写规范的使用记录。
四、根据设备的有效机时和额定机时数,在设备有效期内积极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
五、要求各系部教学、科研人员积极进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人才培养,大型仪器设备需要独立操作资格的,应积极配合进行相关人员独立操作资格培训。
六、我院各系部教学、科研人员应当积极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利用相应设备做出的测试曲线、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或完成的学术论文中注明所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
七、我院大型仪器设备满足贵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要求时,相关人员应积极开展对校内外有偿使用和开展实验室开放项目的使用。
八、要求相关使用和维护人员根据教学、科研需求及时进行相应软件和硬件的档次(版本)升级,满足科研和教学需求。
九、相关使用和维护人员在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大型仪器设备出现损坏等严格按照《贵州大学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及器材赔偿处理办法》执行。
十、该制度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该制度从颁布之日开始试行。
202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