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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
发布时间: 2025-03-21 浏览次数: 2638 |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5〕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招生质量为核心,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复试资格审核,科学制定复试录取办法,规范复试录取程序,强化复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时间,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平稳。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复试小组、纪律监察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组。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
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四、复试时间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2025年3月26日-28日开展。 数学专业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7日 上午8:00 开始 应用统计专业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8日 上午8:00 开始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一)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2025年3月26日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及内容安排 参加复试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复试缴费证明和资格审核材料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8:30到博学楼506报到。
注:综合面试(含英语测试) 面试方式采取不放回抽题作答的方式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自我介绍(两分钟以内)。考生明确表示已经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数学考场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博学楼416、博学楼503、博学楼506、博学楼507 应用统计考场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博学楼416、博学楼506 候考地点:博学楼419 (三)复试费用 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复试缴费时间从2025年3月21日开始,复试考生可在学校的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必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 复试自助缴费机地点: 阳明学院(西二区崇文楼一楼大厅) ;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师生服务中心(西二区明政楼一楼);学务大厅(西一区三栋) ;三号行政楼(东校区);南校区学生宿舍(男生宿舍、女生宿舍楼下各一台)。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教育部关于复试成绩与初试(统一考试)成绩的比例范围和我院的具体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考生最终总成绩的50%。具体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50%,公式中: 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专业一+专业二 数学专业复试成绩=外语测试(10%)+专业课笔试(30%)+综合面试(60%) 应用统计专业复试成绩=外语测试(10%)+专业课笔试(30%)+综合面试(6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原则。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学院将在三日内公布复试成绩。 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院系复试实施细则等信息,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政审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请拟录取考生下载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于5月10日前使用EMS邮寄至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学楼417-2,收件人:吴老师 电话:0851-83627557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生申诉渠道请联系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吴老师,0851-83627557。 附件1: 附件2: 请参加复试考生加复试QQ群(数学专业:1040582720)(应用统计专业:104058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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