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肖宜祯发布时间:2026-06-30浏览次数:10

学院各系(教研室)、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要求,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676日至717日举行。为切实做好我院期末考试各项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科目与日程执行

学院各专业、各年级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确定考试科目,所有课程考试严格遵照《贵州大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科目及日程表》执行,不得擅自调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安排。

学院负责落实本院开课课程主考人员,考生所在系部配合做好监考人员统筹安排,确保主考、监考人员足额到位、履职尽责。

(二)命题与制卷管理

规范命题要求:严格按照《贵州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办法》,由各系(教研室)组织集体命题,命题需紧扣课程教学大纲,贴合课程目标,保证试题难度、区分度、知识覆盖面合理,统一命制AB两套试卷及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经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提交。建有试题库的课程,一律从试题库随机抽题,严禁自行命题。所有试题(试卷)必须由计算机编排打印,并确保试卷页面设置和格式符合制卷要求。

试卷印制与保管:学院教学科研科统一负责试卷印制、监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试卷的接收、监印、密封、保管和发放,全程当面清点验收,试卷存放于铁门铁窗房间的保密铁柜中,落实双人双锁管理,严防试卷泄露、丢失。

保密责任落实:所有参与命题、制卷、保管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试题内容,违者依规严肃追责。

(三)评卷与成绩管理

规范评卷工作: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评卷,同一门课程多位教师授课的,实行集体评卷、分题负责,确保评卷标准统一、给分公正、核分准确。

考核分析与存档:任课教师需详实填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成绩评定结合平时考核、作业、期中检测等综合确定,留存完整评定依据。

按时上报材料: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系(教研室)将试卷、成绩登记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报送学院教学科研科存档,同步完成教务系统成绩登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考务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学院院长为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具体负责人,全面统筹学院期末考试工作;各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科工作人员为本单位考试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学院考务、监考、命题等各项工作。

学院成立考试巡视工作组,由院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全程对考场纪律、监考履职、考风考纪进行巡查,详实记录考试情况,及时处置突发问题。

(二)强化监考培训

考试前,学院统一组织全体监考人员(含研究生监考人员)开展考前培训,重点学习《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程》、监考职责、违纪处理流程等,培训时间、地点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严格监考配置:研究生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参加监考,每个考场监考人员须配备1名教师,不能全为研究生,监考人员须佩证上岗。

(三)严肃考场纪律

考生证件核查:学生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必须由学院学生科开具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证明上须贴标准证件照片)才能参加考试。在考试开始之前,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清理考场,收缴学生带入的违规物品,检查参加考试学生的相关证件。对于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考场座位编排: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应对考场课桌进行编号,学生须按签到序号对应编号入座,因各种原因不能对应的,由监考教师随机编排座位。

考试入场离场管理:学生应于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参加本场次考试并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学生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中途离场就视为退出考试,即学生在考试中无论什么原因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再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违禁物品管控:学生除携带必备文具及任课教师考前告知应准备的用具用品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含各种包具)进入考位,尤其是手机等具有通讯和储藏功能的电子设备。考生进场前,监考教师需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安检,如考生进场前经监考人员提醒后,仍未主动将电子设备放在考场外的指定位置,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三、考风考纪与责任追究

加强诚信教育:各班级、各辅导员考前集中开展诚信考试教育,重点宣讲学位授予条例中作弊取消学位资格的规定,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从严查处作弊:对考试作弊、协同作弊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依规查处、全院通报,违纪通知书张贴于考场教学楼公示,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严肃追责问责:主考、监考人员履职不力、不作为,导致学生作弊得逞的,按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扣发岗位津贴、年终考核不合格;因管理混乱、措施不力造成严重作弊事故的,追究系(教研室)及相关负责人责任,上报学校给予行政处分。

试卷考前检查:各课程主考教师须在考前1天检查试卷印制质量,核对试卷科目、页数、内容,杜绝错印、漏印、缺页等问题。

四、其他工作要求

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及学院各项安排,确保考试各环节无缝衔接、规范有序。明确考试纪律、工作流程和责任要求,全力保障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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