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3-27 浏览次数: 3893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3.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工作在贵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机构及有关职责如下:

(一)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指导实施组织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实施细则。

3.指导本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内容、要求、程序和评价评分标准等。

4.确定本单位拟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5.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6.公布复试结果,并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7.组织、协调、保障复试所需的场地与设备。

(二)复试工作专家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是:

1.精心设计复试的笔试科目和面试方案。

2.命制笔试科目试题、答案、评分标准。

3.具体组织实施本学科的复试,最终对每一位考生给出评价,结合综合考核结果提出录取意见。

4.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并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整理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本单位留存备查。

(三)纪检督查小组职责

主要职责是:

1.检查本招生单位复试前的准备工作、复试过程的组织实施、复试后资料归档等是否严格规范。

2.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接收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督办处理。

3.巡查工作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并将书面总结评价材料送交校研究生招生办。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复试定于2018329日—331日进行。

1.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 间:2018329日上午9:00-17:00(星期四全天)

地 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博学楼四楼大厅

2.专业课程笔试

时间:2018330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博学楼329-1

笔试科目:概率论

   3.数学加试和跨专业加试:

时间:2018330日(星期五)晚上:19:30—21:30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博学楼329-1

4面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时间:2018331日(星期六)全天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博学楼9191030

5.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时间:2018331日(星期六)18:30—22:30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博学楼414-2

6.体检

时间:2018330日(星期五)上午8:00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校医院

四、复试方法

为了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定于327日下午4:30在博学楼329-1,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对各复试面试组及秘书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一)复试要求及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程考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分为两个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钟,满分为100分,第一部分主要面试考生对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等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第二部分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内容主要包括:①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③综合知识应用能力;④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⑤外语能力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需增加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加试科目为数学分析、高等代数;

4.专业课程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外语测试20%、专业课程考试20%、综合面试6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方法

按教育部关于复试成绩与初试(统一考试)成绩的比例范围和我院的具体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考生最终总成绩的50%。具体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50%,式中:

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专业一+专业二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20%)+专业科笔试(20%)+综合面试(60%)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排序为:第一志愿线上生、调剂生。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夏老师,贺老师,0851-83627662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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