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0-10-07 浏览次数: 2373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开始,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制定了我院今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管理

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指导下,由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成立了接收推免生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指导小组及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办法。

2.审订推免生拟复试人员名单,负责组织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3.对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组织学院复试研究生体检。

5.确定录取研究生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二、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计划数:13

三、招收推免生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五)非外语专业的学生,英语(CET4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四、招收推免生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20201012日起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复试通知

学院(中心、实验室)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01014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组织开展。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复试内容

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审通过的推免生进行专业考核,择优选择。

参加复试考生由所有申请我院各专业的推荐免试生组成,实行1:1.5差额复试。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成绩按三年算术平均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办法,其中复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复试时间定于20201014日进行。复试分为两个部分:

(一)专业基础课程闭卷笔试

时间:202010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数学分析与高等代数

地点: 花溪北校区博学楼329-1教室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01014日 下午:300600

面试地点:花溪北校区博学楼506

(三)面试程序

1. 考生进行自我介绍 (5分钟)

2. 抽题并回答问题(10分钟)

3. 面试教师提问 (5分钟)


体检时间:20201013上午(空腹)

体检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复试费用:复试费100/人。考生可前往学校财务处进行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1. 录取

1.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1. 其他有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s.gzu.edu.cn/)。

(二)已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预选拔拟优录的考生,无需再次参加复试,但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申请。

(三)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107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6 math.gz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版权所有
邮编:550025 Tel:0851-83627662(办公室); 0851-83627557(教学科研科(含研究生管理)); 0851-83620186(学生科(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