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09-18 浏览次数: 1124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3]51)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辉  王锦荣  

副组长:贾文生  胡支军

纪律监督:彭云飞

成    员:彭定涛  章  超  胡  尧罗贤兵

戴家佳  李思锐  刘惠篮 李蒙蒙

李贵东  程贞敏  何  欣 肖宜祯

吴妍妍  张  美  袁  苑

秘    书:李永

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学校完成推免生工作的计划分配、考核、接收,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推荐选拔、专业复试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3.学校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

    三、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考第一批次预科录取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秀,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

5.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CET4CET6)成绩达到425及以上。 小语种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在75分及以上。

6.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四、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划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按照优先支持“双一流”学科建设,兼顾学科协调发展的要求对名额进行分配。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总数为169人,学校下达到学院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计划总数为14人,推免比例为8.28%。学院按2024届本科毕业生各专业人数乘以8.28%,四舍五入,分配14个名额到各专业。

学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专业

人数

推免比例

推免名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推免名额(人)

小计

备注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105

8.28%

8.69

9

9


2

统计学

64

8.28%

5.29

5

5


合计

169



14

14


  五、申请推免生资格的程序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23919上午1130前向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双面打印,纸质档,详见附件2(电子档发至653036785@qq.com)和相关申请支撑材料。

2. 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23920日前通过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并上报学校。

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的确定原则上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

3. 符合第三条申请条件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原则上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进行优先推荐,但此部分学生不得超过学院总名额的30%

1)参军入伍退役后已复学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CSSCISSCISC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的应届毕业生。

3)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前两位的学生(若前两位为研究生,国赛最高奖汇报的本科生视为排名前两位的学生),或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4)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附件4),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通过以上(2)(3(4)条推荐的学生,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书面明确意见并排序,进行择优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术论文需查重,学科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等次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优先。

通过(1)(2)(3(4)条推荐的学生超过学院30%名额限制时,优先安排参军入伍退役毕业生,按学院排序用足30%名额,未通过答辩考核学生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荐。

4.学院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将面向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5.若某专业有未达申请条件的学生,学院有权将推免指示进行内部调整。

    六、工作要求

1.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对取得推免资格并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违约者的诚信记录将记入个人档案。

3. 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4. 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切实发挥作用,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凡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申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七、其它未尽事宜参照贵大发[2023]51号文件执行,并由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解释。

联系人:李永釵(数统学院教学管理科-博学楼507)

联系方式:1398408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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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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